住宅设计规范(住宅无障碍通道标准)
资讯
2024-07-25
465
1. 住宅设计规范,住宅无障碍通道标准?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简述)无障碍通道坡度为(1:20~1:8。最大高度为1.5~0.35m)。七层及以上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2.00m,七层以下入口平台不应小于1.50m。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坡道的起点及拐弯处应有1.50m的使用空间。坡道及平台处应设栏杆扶手。如详细了解,请阅此两规范。
2. gb50327?
是国家强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标准号:GB50327-2019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19年12月9日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防火安全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6、防水工程
7、抹灰工程
8、吊顶工程
9、轻质隔墙工程
10、门窗工程
11、细部工程
12、墙面铺装工程
13、涂饰工程
14、地面铺装工程
15、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6、电气安装工程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1 pol1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3. 建筑分层标准?
建筑层数的分类标准是: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4. 高层住宅烟道最新国家标准?
高层住宅烟道相关规定是: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2条要求排气道产品本身是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排气道产品。《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2条条文说明也明确排气道产品本身须有防回流构造。
2、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 ,适用于各种原材料制成的排烟气道(除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之外的原料必须取得相关新材料应用证书)。
3、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JC/T854—2008),适用于以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内夹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制成的住宅排烟气道。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是可以确定性能稳定的排气道原料。
5. 高层消防水管规范?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的一般原则。
1、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应与其他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应分开独立设置, 当设计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 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必须分开设置。
2、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管道, 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其进水管或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 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压的要求。
3、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拴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根立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 毫米。4、消火拴处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80米水柱, 超过要求时应采用竖向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拴拴口的出水压力大于50米水柱时, 消火拴处应设减压装置。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拴, 但不计入同层消火拴总数。
6、临时高压制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拴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 并应设保护按钮的设施。
7、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在建筑高度50米至80米以下部分的分区, 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每个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 L/s计算。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
8、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的拴口直径应为65毫米, 配备的水龙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水枪喷咀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为 5 L/S。
9、小口径消火拴的用水量可不计入建筑消防用水量之内。
6. 备用电源国家标准?
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2、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9层以上民用住宅建筑的客梯、水泵等应该按照一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一般情况下,是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由建筑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来确定这个建筑物的供电方式,确定如何配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而电梯产品本身对供电方式没有规定。双电源系统对高层建筑来说尤为重要,但配备该系统花费较高,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很少有开发商执行此标准。
7. 住宅设计规范门窗防攀爬规定?
GB_50096-2011_住宅设计规范第5.8.3条有一个防盗的规定: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0m且紧邻走廊或共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明确提出了电梯不应紧邻卧室、每套住宅应配信报箱等强制性要求。要求各建设、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强制性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在住宅套内空间、共用部分、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规定了65条强制性条文。
《规范》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规范》还要求,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置条件;套内安装在1.80米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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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设计规范,住宅无障碍通道标准?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简述)无障碍通道坡度为(1:20~1:8。最大高度为1.5~0.35m)。七层及以上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2.00m,七层以下入口平台不应小于1.50m。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坡道的起点及拐弯处应有1.50m的使用空间。坡道及平台处应设栏杆扶手。如详细了解,请阅此两规范。
2. gb50327?
是国家强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标准号:GB50327-2019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19年12月9日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防火安全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6、防水工程
7、抹灰工程
8、吊顶工程
9、轻质隔墙工程
10、门窗工程
11、细部工程
12、墙面铺装工程
13、涂饰工程
14、地面铺装工程
15、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6、电气安装工程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1 pol1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3. 建筑分层标准?
建筑层数的分类标准是: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4. 高层住宅烟道最新国家标准?
高层住宅烟道相关规定是: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2条要求排气道产品本身是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排气道产品。《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2条条文说明也明确排气道产品本身须有防回流构造。
2、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 ,适用于各种原材料制成的排烟气道(除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之外的原料必须取得相关新材料应用证书)。
3、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JC/T854—2008),适用于以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内夹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制成的住宅排烟气道。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是可以确定性能稳定的排气道原料。
5. 高层消防水管规范?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的一般原则。
1、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应与其他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应分开独立设置, 当设计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 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必须分开设置。
2、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管道, 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其进水管或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 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压的要求。
3、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拴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根立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 毫米。4、消火拴处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80米水柱, 超过要求时应采用竖向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拴拴口的出水压力大于50米水柱时, 消火拴处应设减压装置。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拴, 但不计入同层消火拴总数。
6、临时高压制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拴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 并应设保护按钮的设施。
7、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在建筑高度50米至80米以下部分的分区, 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每个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 L/s计算。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
8、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的拴口直径应为65毫米, 配备的水龙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水枪喷咀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为 5 L/S。
9、小口径消火拴的用水量可不计入建筑消防用水量之内。
6. 备用电源国家标准?
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2、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9层以上民用住宅建筑的客梯、水泵等应该按照一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一般情况下,是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由建筑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来确定这个建筑物的供电方式,确定如何配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而电梯产品本身对供电方式没有规定。双电源系统对高层建筑来说尤为重要,但配备该系统花费较高,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很少有开发商执行此标准。
7. 住宅设计规范门窗防攀爬规定?
GB_50096-2011_住宅设计规范第5.8.3条有一个防盗的规定: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0m且紧邻走廊或共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明确提出了电梯不应紧邻卧室、每套住宅应配信报箱等强制性要求。要求各建设、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强制性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在住宅套内空间、共用部分、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规定了65条强制性条文。
《规范》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规范》还要求,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置条件;套内安装在1.80米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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